缅甸概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9-0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政 治  

  2006年1月4日,在仰光举行独立节升国旗仪式,纪念缅甸独立58周年。

  缅甸军队1988年在国家经历数月动荡后接管国家政权,同时废除了原有宪法,宣布实行多党民主制。1990年5月,缅甸举行全国大选,昂山素季领导的全国民主联盟(民盟)获胜,但军政府坚持先制定宪法后交权。1993年1月,军政府召开制宪国民大会,启动制宪进程。但军政府与最大反对派民盟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因此消除。此后,随着民盟的退出,国民大会被迫休会。民盟与军政府之间的矛盾逐步激化。2003年5月30日,昂山素季在国内开展政治活动时,两派群众发生流血冲突。军政府为维护政局稳定,拘禁了昂山素季及民盟其他领导人,关闭了民盟总部及其他分部。同年8月,军政府宣布了旨在实现民族和解、推进民主进程的七点民主路线图计划,包括恢复举行制宪国民大会、就新宪法草案举行全民公决、举行多党制大选、向民选政府移交国家权力等。2004年,中断8年的制宪国民大会复会。2007年9月,制宪国民大会完成使命 。

  2008年5月,缅甸新宪法在全民公决中获得通过。根据新宪法,缅甸国名将为“缅甸联邦共和国”,首都为内比都,缅甸实行总统制,由议会选举产生,议会分民族院(相当于上议院)和人民院(相当于下议院)。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同时还是包括三军总司令在内的国家国防和安全委员会的主席。三军总司令为各种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军队将继续在国家民族政治方面发挥作用,军队在各级议会中拥有25%非经选举产生的议会代表席位。缅甸实行多党制、市场经济制度,奉行自主、积极、不结盟的外交政策,不允许外国在缅甸驻军。2010年3月,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颁布大选法和与之相配套的政党组织法 。这些法律包括《联邦选举委员会法》《政党注册法》《议会人民院选举法》《议会民族院选举法》和《省邦议会选举法》。

  2011年3月30日,吴登盛在联邦议会全体会议上宣誓就任缅甸联邦共和国总统,同日,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和发委)主席丹瑞大将签署和发委2011年5号声明 。根据这项声明,自联邦官员在联邦议会宣誓就职起撤销各级和发委,完成国家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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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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