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澳门基本法颁布20周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基本法推广协会筹划了一系列纪念活动,新春伊始就在这里隆重集会,宣传和推广基本法,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基本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抓住了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具有重大的意义。关于澳门基本法,我想强调三点:
一是,宣传推广基本法,一定要始终坚持中央政府对澳门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根本宗旨。
中央政府对澳门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本宗旨是两条,一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二是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邓小平同志领导制定了解决澳门问题的三条基本方针:一是,一定要在2000年以前收回澳门,并恢复行使主权;二是,在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提下,保持澳门的稳定和发展;三是,恢复行使主权后,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中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在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为贯彻落实这三条基本方针,中央政府从澳门实际出发,制定了在澳门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其核心是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其关键是保持澳门的稳定和发展,其途径是采取“一国两制”的办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中央政府对澳门基本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贯穿其中的根本宗旨。
在江泽民同志的卓越领导下,中央根据这一根本宗旨,妥善处理基本法起草和筹备成立特别行政区所遇到的重大政治法律问题,确保了澳门政权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澳门回归后,中央政府坚定不移地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按照基本法处理澳门事务,无论是处理政治法律问题,还是支持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贯穿其中的也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这一根本宗旨。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中央政府对澳门采取的任何方针政策措施,都始终坚持有利于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增进澳门全体居民的福祉,有利于推动澳门和国家共同发展的原则。坚持这一根本宗旨,并以此作为依法处理澳门事务的指导原则,这已成为“一国两制”在澳门成功实践的重要经验。
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体现,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法律保障。基本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基本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央政府对澳门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根本宗旨,既要贯穿基本法实施的全过程,还要作为是否忠实执行基本法的重要检验标准。对基本法各项规定的理解和执行,必须始终坚持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利于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为指导原则。这是维护基本法权威地位的要求,也是既保持基本法稳定,又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基本法理论和实践的要求。
需要强调的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这个根本宗旨,是由特别行政区是中央下辖的地方行政区域的法律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澳门发展是国家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的性质所决定的。广大澳门同胞与我国其他地方的人民群众一样,都是国家的主人,都是国家的建设者。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澳门同胞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国家根本利益所在,也是澳门同胞的根本利益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