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12-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2月23日讯 记者陈丽平今天被提请审议的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扩大了本法的保护范围。

  草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对边防设施保护作原则规定的基础上,将边海防部队管理使用的边境铁丝网(铁栅栏)、边境监控设备、船艇停泊点等边防、海防管控设施增加为军事设施的一个类别;将部队根据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设立的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指挥所、阵地、哨所、台站、营区等临时设施增加为军事设施的一个类别,但这类设施在军队执行任务结束后应当及时撤除;同时,规定重要军工企业有关设施的保护参照本法执行,具体办法和设施目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规定。

来源: 法制日报 2013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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