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子忠:保护军事设施的模范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12-2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王尧、韩晓明

    在他的推动下,牡丹江市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先后3次被国家、总部评为先进集体。在他的积极协调下,牡丹江市把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出台了《牡丹江市军事保护工作实施纲要》,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被纳入牡丹江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政府、军事机关和社会各界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他就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主任闫子忠。

    “心系国防,才能抓好国防。”这是闫子忠的口头禅。从上任开始,闫子忠就主动找到驻军部队,一家一家的深入调研,听取驻军单位意见,成为名副其实的军事设施保护“带头人”。

    由于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闫子忠深知,“知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守法”。为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便成了他办公桌上必备资料,无论是日常工作,还是外出学习开会,他一有时间就认真学习研究。

    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他都会利用全市《军事设施保护法》教育月之际,亲自带队,组织宣传部门深入17个国防教育工作站(点)和各村镇宣传《国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使全市国防教育受众面达到98%以上,干部群众爱护军事设施,保护军事设施,依法与破坏行为做斗争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来源: 新华网 2011年06月27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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