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张伟杰 杨连元)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开始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的规定,成为此次草案最受关注的内容。
现行选举法规定,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比例,依照农村人口四倍于城市人口来分配。
此次提请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则对现行法律相关条款作出修改,明确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对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草案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今天提请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还增加规定,进一步强调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强调应当有适量的基层代表。
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人数偏少。一些地方提出,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存在党政干部多、企业老板多,一线工人、农民代表偏少,不利于反映基层的民意。建议增加基层一线的工人和农民代表;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应有农民工代表。
据此,草案增加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
另外,正在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还修改相关内容,旨在增强选民对代表候选人的了解。现行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但现实中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见榜不见人”的现象。
据此,此次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相关规定,明确“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或者代表候选人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