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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堵住地方自行发债通道 总量控制国家资产负债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6-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操作上尚存灵活性

  “今年预算内的地方政府自行发债不会受到影响。”牟治阳称:“不过,既然有‘除法律或国务院另有规定外’这一表述,那就意味着在操作上还存在一定的灵活性。”

  “肯定留有口子,但是权力在中央。”王晶亦认为,“审批制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好钢用在刀刃上,有针对性地操作既能缓解再融资压力,又能保护纳税人利益,一举两得。”

  根据审计署发布的数据来看,截至2010年底的统计,在2012年内到期的债务为1.84万亿元,如加上去年新增债务中的新增到期部分,偿债压力不容小觑。

  另一方面,鉴于经济增速放缓以及物价回落对今年我国财政收入增速将产生抑制影响,同时房地产调控持续进行,在地方政府综合财力较去年难有明显提升的背景下,如何缓解地方支出压力料成为后续工作的重点。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上海、浙江、广东、深圳进行的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仍在进行,而从此次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公布的内容看,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可能会暂缓,显示出决策层对这一问题的谨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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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新华网 2012年06月27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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