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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堵住地方自行发债通道 总量控制国家资产负债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6-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地方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目前,业内人士对我国地方政府偿债能力保持着较强的信心,支撑这一乐观判断的理由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债务率和负债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和发达国家的水平;二是地方政府掌握的资产或投资项目能够为偿债建立“双保险”,即使筹集资金所投项目现金流断裂,地方变卖国有资产也能够提供第二还款来源;三是即便地方债务违约,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强大的国家信用也会为其买单。

  可以看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去年获得了较为显著的改善,“得益于到期债务的适度展期,以及对新增债务的严格控制,当年实现了地方债务余额的零增长,”

  华龙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员牟治阳指出,“加上地方所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仍具有刚性支撑特点,‘控债增收’双管齐下共同促使地方政府债务杠杆率一举恢复合理常态水平。”

  尽管目前地方债务总体状况已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但仍有不少业内专家提醒,后续由再融资风险引发的潜在威胁应该予以重视。

  在刘擎看来,虽然法律明确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担保,但实际金融业务中,大量透支地方政府信用的信托、贷款依然存在,而且部分已陆续暴露了风险。“历史上也有多个案例,以地方政府信用为基础的债务和信托,最终由中央政府和财政承担风险和损失。”

  “尤其是2012-2013年是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到期的高峰期,2012年到期债务数量庞大,对地方财政将造成很大压力,客观上要求地方政府发行新债来偿还旧债,以时间换空间,解决地方债务问题。”国泰君安方面认为,地方债务仍在不断扩大。

  综合考虑,去年地方债务问题初步实现“软着陆”已使得其系统性风险大为降低,但今年乃至未来一段时间仍将处于地方债务巩固化解时期,风险防控不可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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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新华网 2012年06月27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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