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10月29日下午,绥化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及人事任免等相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吴仲秋,副主任刘万发、康长桥,秘书长李德顺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计26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万山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东,市政府秘书长常青,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机关党委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刘万发分别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赵万山作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李东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赵万山作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张海凤等同志任免职的说明、李东作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张迪等同志任免职的说明、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监票人名单(草案)。会议以书面报告形式印发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审议了此报告。
在分组审议后召开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与会人员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做出了相应的审议意见。审议通过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其他相关事项及绥化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提请的任免人员。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清文的委托,吴仲秋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证书。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