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段 霄)8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瑞文主持会议,副主任冯炯华、张小素、马秀芬、何学清、刘天贵和秘书长肖云刚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郝林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敬列席会议。
会议批准了2011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马瑞文在会议上强调,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宁夏工作的大局。围绕大局做好人大工作,是摆在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实践课题。宁夏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实施沿黄经济区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等方面,发挥立法的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把实施百万贫困人口扶贫攻坚战略、打造“黄河善谷”,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就业、收入、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快民生领域的地方立法,强化对重大民生问题的监督,通过全区各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跟踪督办等形式,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促进各项民生指标加快发展;要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