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法院行政审判工作
10月24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汝琢带领的省人大代表视察组对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专题视察。省高级法院院长董开军陪同视察。视察组先后赴格尔木市法院、西宁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全面了解我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
董开军向视察组介绍了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全省法院近年来在审判执行、审判管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介绍。
代表们认为,我省各级法院通过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维护和支持依法行政,促进了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妥善化解行政争议,防止和避免了一些矛盾激化和转化,为干群和谐关系的构建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郭汝琢强调,各级法院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从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案件发生。加强改善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确保公正司法。人民法院要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营造良好的内部司法环境,继续坚持“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大力倡导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拓展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坚持维护民利与支持行政并重,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还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坚持不懈地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防止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行政争议。
董开军就贯彻视察组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指出,一要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二要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的质效,三要积极推动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吴晓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