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检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7月21日至8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由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的五个专题检查组,常委会副主任桑杰、郭汝琢、昂毛、曹文虎分别任组长,先后到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农牧厅和省残联等七家单位,检查今年人大代表建议特别是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441件,议案1件。今年年初,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要从四个方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一是改进报告方式。从今年开始,在办理工作结束后,由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常委会报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工、青、妇等单位办理工作情况由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汇总后,向常委会报告。届终,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五年来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将对五年来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二是扩大代表建议专题检查工作范围。今年将扩大代表建议专题检查工作范围,从原来每年专题检查4家承办单位扩大到6至7家,同时向常委会汇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承办单位也增加到3至4家。三是加强网络建设。办理工作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要逐步实现网上交办、办理、督办、反馈以及与人大代表的联络、交流、沟通,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四是做好重点建议的督办。
今年3月,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马复兴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专为残疾人低保的建议》等6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交由7家政府承办单位办理。要求省政府和各承办单位要想方设法,强化服务,寓办理于服务之中,主动沟通,随时了解和掌握办理工作的动态,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形成合力,督促办理工作有效开展。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重点督促办理的建议。
参加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检查的代表说,这次专题检查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本次专题检查有三个第一,即第一次安排四个常委会领导分成五个组对承办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力度空前;第一次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对七个承办单位进行检查,检查面扩大;第一次对常委会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以点促面。二是有关专门委员会在专题检查前,多次召开座谈会,组织提出建议的代表就专题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讨论,认真解决。三是专题检查气氛热烈,交流坦诚,对代表不满意、达不到要求的办件,要求承办单位限时重新办理。
通过认真细致的查看,五个检查组认为,各承办单位一是领导更加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承办单位领导把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促进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年初参加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会后及时传达落实交办会精神,并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办理人员具体负责的办理工作责任制,确保了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在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6件重点建议时,能积极向常委会领导和督促办理的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汇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常委会的监督。二是依法办理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承办单位按照《青海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把办理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用制度形式加以固定,使办件的查收、交办、催办、联系、答复和反馈等环环相扣。形成了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业务处室具体办理,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多个部门联合办理,承诺问题落实办理,代表不满意重新办理的工作机制。保证在法定时间内,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三是办理代表建议的方式不断创新。承办单位立足办理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办理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出了“三见面” (办前加强沟通、办中共同调研、办后征求意见)“四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回头看”(对往年没有办结的代表建议要进一步跟踪办理)等好的经验与做法,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能主动地把代表建议、特别是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与部门工作相结合,与行业规划相结合,对重大问题重点办理,同类问题合并延伸办理,跨年度建议跟踪办理,拓宽了办理代表建议的空间,突出了办理工作重点,增强了办理工作的实效。四是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不断加强。承办单位着力在提高见面率、落实率、满意率上狠下功夫,采取电话联系,召开联系会、座谈会,主动上门走访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征询代表的意见和要求,更好地把握代表建议的内涵,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省财政厅内部不断完善办理工作机制,领导负责制、联审制度、通报制度和“三见面”“回头看”等工作亮点和好的经验做法值得推广。
由于各方共同努力,今年办理工作成效明显。省发改委办理的教育医疗、农田水利建设、城镇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价格收费、能源建设等领域的代表建议104件,另有全国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目前,已办理答复过半,其余建议正在汇总答复意见和审核答复函,保证在限定时限内全部办结。对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经过认真研究后提出了办理意见,也于5月中旬按期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统一答复。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征地补偿安置、土地集约利用、大中型水库移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29件,目前,已全部答复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11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13件,因政策原因和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留做工作参考的5件。省财政厅办理的关于要求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专项资金和减少地方配套资金、加大农业扶持力度、加大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提高村级公用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化解高校债务、增加学前教育投入、提高教职工补贴待遇、增加重度残疾人低保、城乡低保提标扩面、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等89件人大代表建议,到7月底已办结75件,占办理总数的85%,其他办件也正在加紧办理。省农牧厅办理的农牧业快速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的35件代表建议答复完毕,并将答复结果函报代表及有关部门。省教育厅承办的关于调整学校布局、加快学前教育和民族教育、提高各级人才的培训质量等37件代表建议,正式答复的30件,其他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办结。在办理今年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6件重点建议时,各承办单位能随时向常委会领导和督促办理的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汇报办理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办理工作取得了实效。
在专题检查中,参加检查的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对今后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法律法规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也是各承办单位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各建议承办单位的领导一定要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从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从讲政治、维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性,再接再厉,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与本行业规划相结合,与提高服务方式和水平相结合,与接受人大监督相结合,科学组织,认真实施,办实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二要进一步明确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单位一把手要随时过问代表建议办理进度,了解人大代表建议的内容和要求,做到建议办理情况心中有数。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具体领导责任,加强协调,多形式,多途径,全方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亲自过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想方设法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主动及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与行业、单位、部门的工作及规划相结合,根据代表建议办理内容,按照工作连续性、阶段性的特点,精心安排,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加强业务工作协调,落实责任奖罚机制,完成好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三要进一步规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程序。有关法律法规对如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从交办、时限、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各承办单位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理制度,严格办理程序,进一步建立、完善和规范人大代表建议的交接、办理、审核、跟踪、拟稿、签发、反馈、归档总结等制度,理顺签收、联办、会办、征求意见、督办等办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办理工作有法有据,有章可循,有案可查,使办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轨道。四要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办理工作不仅要保证办结率,更应提高解决率。对办理条件成熟的建议要及时办理。对办理条件不具备的建议,要耐心向代表作好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多个单位协办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要积极办理,主动沟通,共同商讨,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办理,要在提高解决率上下功夫、抓落实,求实效。要紧紧抓住办理工作的关键节点,继续推进 “三见面”“四到位”和“回头看”等好的经验和做法,在不断提高人大代表满意度的基础上,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五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办理工作力度。为做好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一方面扩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检查面,另一方面扩大向常委会会议上汇报人大代表建议的单位数,各承办单位应当加强自查,加大内部督促办理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