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对体育法贯彻施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作者:靳舒然
近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人和市体育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市体育局和耿马、镇康两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实施以来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全市体育事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部分乡(镇)、村健身工程、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场(馆)选址情况,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通过检查,执法检查组认为,在专业人员及经费不足、设施不健全的情况下,通过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力度,人民群众对《体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得到了提高。全市体育事业在原有基础上有了一定的发展,体育水平逐步提高,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多样,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残疾人体育蓬勃发展,老年体协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比赛,学校的体育教育每年为上一级学校输送大批体育专业人才,在国家、省级举办的各类体育运动比赛中,我市派出的运动员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耿马、镇康两县开展的体育外交,促进了与毗邻国的友好关系,成为我市体育工作的亮点。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认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制约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最大因素。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提出,一要继续加大对“一法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各级政府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把体育事业发展纳入社会经济规划发展中;通过宣传,增强全民健身意识,营造全民积极主动参与健身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减少违犯体育法案件的发生。二要加快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体育事业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和投入,规划、建设各类体育基础设施,特别是加快市、县体育场(馆)建设的步伐,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三要以学校体育为重点,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确保各学校有一定的专职体育教师,满足学校体育教学的需要;建立健全体育人才库,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不断提高体育事业整体水平。四要重点推进和普及传统民族体育,让民族体育得到传承和发扬。五要抓好全民健身运动。利用节庆日和法定健身日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突出“群众性、健身性、民族性、趣味性、科学性”,不断增进群众的身心健康。
此次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