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体育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9月2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带领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执行《体育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先后实地察看了镇康县一中、南伞民族完小、县城中心体育馆、农民健身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随后,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了镇康县贯彻实施《体育法》工作情况汇报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穆志良对全县贯彻实施《体育法》工作做了详细汇报。
听取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主任王菊指出,这几年镇康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坚持把发展体育事业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实施《体育法》,工作成效明显。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五点建议:一是进一步贯彻实施《体育法》。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体育健身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民健身意识和体育发展观念。要把体育事业发展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加快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镇康县体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是加快体育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做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三是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要按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全面执行《教育法》、《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要重视学校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根据各中小学校的现状,要大力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和体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校体育器材实施目录,配齐配足学校体育器材,改善体育教学条件;要抓紧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确保各学校有一定的专职体育教师,满足学校体育教学的需要。
四是加大对体育事业的投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体育器材购置经费。每年安排一定的体育器材购置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投资体育事业,兴建体育基础设施,为群众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良好的健身活动条件。
五是抓好全民健身活动。要落实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提高城乡居民素质为目的,以丰富体育活动内容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多举办全县性群众体育活动增强全民健身意识。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居委会、社会团体的组织、引导作用,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经常有序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