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大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执法检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于今年1月1日施行,目前我市已基本建立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受理、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5600多起。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一年来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据了解,截至目前,万州、綦江、长寿等32个区县已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占涉农区县总数的82%,黔江、大足、酉阳等7个涉农区县将于近期完成组建。
为确保调解仲裁活动公正、有效,全市各地从林业、信访等部门和行业组织,聘用了830名熟悉法律和经济知识的仲裁员,对基层调解仲裁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对涉及的43种文书进行了统一规范。
近一年来,全市各地调解仲裁机构累计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5645件,已调处5300件,调处率达93.9%。其中,各区县仲裁委员会受理纠纷135件,调解105件、仲裁25件,绝大多数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畅通了土地纠纷调处渠道,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但我市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新发生的矛盾纠纷逐年上升,仍有个别地方存在"一地多证"现象,仍有个别村社干部"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不规范的土地流转暗藏较多矛盾纠纷隐患。
下一步,市政府将加大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力度,完善调解仲裁制度,督促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文峰)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