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未来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启动2013—2017年立法规划和2013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
为做好下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的地方立法工作,根据《立法法》《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的规定,一方面组织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以及“一府两院”和本省其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根据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立法规划、计划的建议项目;另一方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最大限度地使立法机关能真正听到百姓的呼声,使立法规划、计划真正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符合省情,具有可操作性。
根据实际情况,初步设想下届常委会立法规划拟制定的项目40-50个,修订项目约30个,批准项目视情况而定。2013年度的立法计划拟制定的项目8-9项(其中修改项目应当占有一定比例),预备项目2-3项,调研起草项目15项左右。兰州市和民族地区的批准项目由相关委员会汇总后确定。要求所报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围绕省委提出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动员全省各族人民凝心聚力、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大业,为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这一目标,结合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本省地方特色,体现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内容,坚持急需的、成熟的先立的原则;项目应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08—2012年立法规划》为基础。(赵遵国)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