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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

——如何保障中低收入群众住有所居

来源: 人民之声报  浏览字号: 2012年06月06日 16:48

 

  “各地普遍反映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困难是一个突出问题,请问资金短缺主要欠在哪里?今后对实现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有什么打算和想法?”

  “目前对保障房建设的土地供应和审批都采取了哪些优惠政策和措施?今后特别是‘十二五’时期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有什么计划和安排?”

  “各类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性是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既敏感又复杂的问题,请问目前我省有没有不属于保障对象而通过各种关系享受了保障房的情况?正在建设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能否准确反映保障家庭的全面情况和动态信息?”

  5月31日下午,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将关注度很高的民生话题“保障房建设”锁定为此次会议的主题进行了专题询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永富与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公开应答11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现场考问”:如何保障中低收入群众住有所居?

  问出的是疑虑,答出的是责任与承诺。据悉,采用联组会议的形式专题询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是本届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为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而开展的又一次实践,旨在全面了解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依法推动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保质保量完成“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约束性指标,努力改善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条件。

  资金和土地能否落实?

  保障房好事要办好,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即资金投入、土地供应和政策优惠。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显示,当前,全省各市州保障性住房建设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度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央专项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不足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的30%,剩余部分需要市州自筹解决。由于各级财政自给率低,配套资金落实难度很大,客观上影响了工程进度。调研报告指出,个别市州落实从土地出让金提取5%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的规定不到位,有的市州未落实保障性住房税费减免政策,存在违规向建设单位收取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等行政性收费现象。

  据统计,2011年,国家共安排我省新建廉租住房3.26万套,总投资27.38亿元。截至年底,全省地方配套到位资金仅8.81亿元,占应配套资金的48.7%。此外,2011年,我省各市州土地出让金收入总额121亿元,应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6.05亿元,实际计提5.69亿元,尚有3600万元资金缺口,有56个市(州)县区未足额提取。

  对此,哈全玉委员询问,“省上究竟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保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今后对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有什么打算?”

  省财政厅副厅长李堋回答说,在资金保障方面,我们多渠道筹集资金,主要采取了五条措施: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的支持,补助资金逐年递增,今年已下达资金34亿元;二是省市财政加大住房建设资金投入,预算与地方政府债券优先安排保障房建设资金;三是落实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减免异地建设等各项费用;四是筹建融资平台,积极参与筹备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今年预计融资100亿元;五是创新资金管理模式,向工程建设进度快、规模大的企业给予以奖代补。

  谈及今后对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打算时,李堋表示,一是建立完善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省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困难县市的补助,适时提高补助标准,地方财政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进一步拓展资金的来源渠道,依法出售部分廉租房,盘活资金存留;二是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扩大试点;三是继续落实保障性住房免收各项税费;四是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好政府作为出资人的责任;五是强化资金的使用效率,跟踪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实行考评问效。

  张忠敬委员关心融资代建工作。他说,为解决各地融资困难的问题,我省于去年组建了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有意向的市州代建项目,这是我省的一个创新。调研中,我们听到三种意见和看法:一是表示拥护,二是对具体做法表示不赞同,三是认为在招投标过程中会形成市场垄断。请问省建设厅对这三个问题有什么看法和考虑?

  省建设厅厅长李慧回答说,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是土地和资金问题,为了缓解市州政府的压力,去年,省政府决定由省财政出资20亿元,省建设投资集团总公司出资15亿元,共同组建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帮助解决资金压力问题。成立这个平台有三个原则没有变,一是保障房建设的责任主体没变,二是融资或代建自愿互信的原则没有变,三是责任共担原则没有变。这项工作从今年1月18日开始,已与三个市合作,在自愿基础上与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实施代建保障性住房9578套。至于说到招投标过程中有没有违规的问题,各地是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来进行操作的,如果今后遇到一些问题,我们会进一步研究并及时解决。

  李海珊等委员则关注土地的供应问题。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按照国家要求,2010年以前,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需在2011年底全部建成使用。但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2010年新建廉租住房98个项目中尚有17个在建。主要是个别市县因征地拆迁和配套资金落实难。2011年,15个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有5个只是部分开工,主要原因也是拆迁问题。

  李海珊问,“根据调研,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虽然完成了审批手续,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完成土地征收拆迁工作,拉长了建设周期。对此,政府有什么好的措施和办法?”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阎安解释说,目前一些地区供地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国家对征地拆迁工作非常重视,把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到了较高的议事日程,特别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出台后,征地拆迁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更加突出。同时,此项工作需要在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下由各部门统筹协调解决,牵扯部门较多,加之征地拆迁工作过程涉及平等协商、风险评估、签订协议等一系列工作程序,成本较高,周期较长。

  阎安表示,对上述问题,国土部门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将保障性住房供地执行率列入年度考核,对供地率较低的市州进行通报,并暂停其他用地的审批,相应核减其用地指标,以此来督促各地加快征地拆迁进度;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最大限度争取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开展专项督查工作,计划在今年开展一次建设供地督查工作,以此来推动加快节奏。

  宁崇瑞委员也关心保障房的建设用地问题。他问道,“今后特别是‘十二五’时期对保障房建设用地有什么计划和安排?”

  阎安回答,省建设厅将结合各地土地利用规划加强指标分析,早出方案;在土地规划上统筹增量存活;执行保障性住房的供地用地考核工作,采取差别化供地用地;一如既往地采用绿色通道,加快保障性住房的用地审批。

  审批程序如何优化?

  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需要办理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专项审查、防雷设计专项审查、招投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一系列行政审批程序,涉及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环保、消防、气象等多个部门,审批程序复杂,环节多,周期长。据调研,按照程序正常办理,全过程需要3个月以上时间,对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有很大影响,操作难度比较大。

  复杂的审批程序直接影响着工程的建设进度。宁崇瑞等委员问,有关方面就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批程序环节多、周期长的问题是如何考虑和打算的?

  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表示,将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合并审批流程,将内容单一的单项审查优化为合并审查,推行限时办结制,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确定专人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及跟踪问效,提高办理效率。兰州市对保障性住房项目涉及的所有审批手续,采取“一门受理、联审联批、限时办结”的方式值得借鉴。

  如何确保分配公平?

  确保分配公平,是保障性住房的“生命线”。此前,省外保障性住房摇号分配中曾出现过“六连号”现象,引发社会对保障房分配公平的关注。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发现,目前我省在保障房分配工作中存在准确审核保障对象资格难度大的问题。由于国家目前对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加之隐形收入难以查证,非固定收入难以量化,建设、民政、金融、公安、税务、社保等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又不充分,使得住房、收入和资产情况无法准确掌握。此外,保障性住房虽然有严格的准入制度,但入住后保障家庭的收入动态信息难以掌握,使退出机制缺乏严格有效的依据。

  被保障对象收入来源难以确定,信息共享平台又没有建立,如何确保分配公平?郭天康委员关切地询问,“目前我省有没有不属于保障对象而通过各种关系享受了保障房的情况?正在建设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能否准确反映保障家庭的全面情况和动态信息?”

  省建设厅厅长李慧回答说,我省通过明确保障标准和条件,完善准入机制,强化分配使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轮候制度以及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等有效措施,切实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的公平公正。全省普遍实行了保障性住房分配准入的“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部分市州采取“三级公示、三级审核”的方式,严格执行户主申请、社区代表大会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张榜公示、县市领导小组审批的工作程序,基本做到了把符合条件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同时,建立了保障房对象家庭动态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退出管理程序。截至2011年12月底,2008年至2010年计划建设的22.98万套保障性住房,已累计分配17.86万套,累计退出住房保障3.42万户9.64万人。总体来说,我省保障房的分配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但这么大的省份,也会有个别现象出现,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资格的人享受到保障房,则由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取消其资格。

  李慧也坦陈,目前我们遇到的最大问题也是无法详细了解个人家庭房产和收入等信息。正在建设的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分五个模块,其中有保障房管理模块、个人住房信息模块、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和从业主体管理模块。兰州市去年年底建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已经和建设部联网,但目前还不能囊括五个模块,有一个升级发展的问题。而其他市州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还未建成,我们感到压力很大。我们将通过加大工作力度,希望到明年底能建成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建设部联网。

  如何让百姓安心住?

  在确保分配公平公正的同时,如何完善设施配套,打造宜居家园?这是社会各界普遍关切的问题。

  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由于建设资金不足,目前不少保障性住房小区周围的道路、绿化、服务设施等相关配套建设工作滞后,给保障对象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有的项目建成后入住率较低。同时,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项目多以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为主,低收入家庭居住相对集中,小区物业服务等后续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在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费用收取方面存在收取难、收缴率低等问题,给小区物业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刘洪泽委员问,“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居民生活、就业、就医、交通和子女上学等出现困难,影响了保障房品质的提高。对此,政府有什么考虑和打算?”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永富应答说,保障房建设是一项很复杂的工程,搞不好就会出现新的贫民窟,国外已有这样的例子。要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一个途径是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来完成,通过整合土地既改善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又在这一区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个途径是通过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的“配建”来完成,就是要求新开工的商品房要按照10%的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让高、中、低收入的人群共同居住在城市中较好的地段,让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与普通商品房住户同样的公共和基础设施,确保保障性住房成为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家园。

  省建设厅厅长李慧坦言,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短缺是制约市州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她表示,建设部门将积极争取和筹措资金,合理规划,完善保障性住房小区周围的道路、绿化、服务等相关配套设施,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项目建成后的入住率。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兼顾困难家庭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利益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方式,推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社会化,或住户自主管理服务等多种物业服务模式,规范保障房小区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相信随着相关措施的全面执行,保障性住房一定会成为中低收入群众的宜居家园。(高勇)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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