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人大内司委听取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执法情况汇报
10月22日,甘肃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情况的汇报。
据了解,根据今年工作安排,10月14日至20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执法调研组赴兰州、白银、天水三市就《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
这次调研的目的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见义勇为社会风尚的指示精神,通过执法调研,检查了解这个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使条例在我省更好地贯彻实施,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调研的重点是2007年这个条例修正以来,省上各有关部门及市、县政府对条例的宣传学习情况;对见义勇为人员的确认、奖励和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见义勇为人员医疗保障、误工补贴、生活保障等优待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负伤致残人员的伤残等级评定、符合条件的牺牲人员烈士称号的申报评定及待遇落实情况;见义勇为经费的保障、管理使用及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听取汇报后,结合调研了解的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条例执法调研组组长梁国安对全省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了充分肯定。他说,这个条例自2001年颁布、2007年修正以来,全省上下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推进了全省见义勇为工作的健康发展,有力提升了全省见义勇为工作水平,使见义勇为事业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应有作用。
梁国安说,从调研情况看,省上各有关部门及市、县对条例认识到位,认真履行了法规赋予的职责,做了大量工作,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经费基本落实。条例的宣传舆论工作深入有效,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规定也得到落实。他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关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贯彻落实这个条例的自觉性。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要进一步推进见义勇为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
省综治办、卫生厅、教育厅、司法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财政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了汇报会。(王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