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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大立法对司法机关监督破题

来源: 湖北日报  浏览字号: 2009年10月20日 17:07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记者李保林、实习生黄磊、通讯员周丽)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召集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单位,就贯彻实施《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进行座谈,听取各单位实施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坚卫要求,要以此例监督实践为突破口,进一步研究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

  去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了省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突出监督重点、加强检察机关自身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并交省检察院办理。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监督法出台后,如何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是地方人大必须破解的课题。但类似我省这样,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作出法规性决定,从整体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省份很少。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周冶陶说,《决定》解决了检察院在开展法律监督实践中遇到的一系列现实问题。

  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此项《决定》,检察长敬大力表示,省检察院已与省法院会签了《关于在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加强监督制约、协调配合的规定》,在全国率先对检、法工作监督与配合机制作出全面规定。与公安厅、司法厅等单位的协作文件正在会商中。近期还将制定涉及队伍建设、刑事政策等方面共19项配套制度。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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