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大召开司法监督工作座谈会
8月13日,市人大召开了司法监督工作座谈会。\n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占生传达了《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若干规定》,并就相关情况作了说明。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盛威对市公安局关于办理人大交办涉法涉诉事项情况作了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杜吉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世明分别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人大交办涉法涉诉事项情况作了汇报。兰西县人大常委会、庆安县人大常委会分别介绍了各自司法监督工作情况。\n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洪烈在会上讲话。他指出,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司法监督工作,全面履行人大司法监督的各项职权,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性地贯彻落实《监督法》,努力把法律赋予人大的司法监督权运用好,运用到位。\n
王洪烈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司法监督领导支持力度。加强司法监督的规范化建设。各地各单位在司法监督实践中,要注重宏观监督。从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问题入手,采取措施从源头、方向、根本上实施监督,其着眼点和着力点是确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的执行。要注重依法办事、职权分工、重点突破和集体行权。\n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侯树才在会上讲了话。\n
座谈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贤超主持。\n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汉伟等出席了座谈会。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