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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3年1月3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来源: 宜春人大信息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3月02日 18:38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建设幸福宜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讲求实效的思路,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谐文明小康的幸福宜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具体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大产业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十大产业基地建设和发展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举措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完善、配套政策的制定落实以及重点项目的布局和实施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经委牵头,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外侨民宗工委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已建成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行、污水收集处理及达标排放、化工园区和电镀集控区含重金属工业废水处理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整村扶贫开发、移民搬迁、部门定点扶贫和贫困地区实用技术、务工技能培训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市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管理、使用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市法院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当前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和改进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工作的对策和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当前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针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建设,改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对策和措施。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级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根据《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在年底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书面)》。

  听取和审议以上各项报告的相关工作由市人大财经委负责。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我市执行兵役法的基本情况,以及在贯彻执行兵役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江西省消防条例》的实施情况。由市人大内司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实施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专题询问

  结合环保宜春行活动,开展秀江河综合治理专题询问。重点围绕秀江城区段污水直排口封堵情况、河道清淤疏浚情况、清沥江沿岸环境卫生整治情况、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建设监管情况、秀江河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对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等部门进行询问。询问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五、工作评议

  围绕“‘登高’提速、‘临空’起航,加快宜春经济发展,你履职好了吗”,对市旅游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等3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评议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外侨民宗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和市人大财经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综合监督项目

  (一)继续以“保护蓝天碧水、建设幸福宜春”为主题,开展环保宜春行活动。重点是跟踪督促秀江河综合治理;跟踪督促新坊河源头水土流失防治;继续督促加强对罗宾公司环保监管;督促环保部门加大对济民药业、恒珠电气柜锁、威玛电源等重点污染企业环保监管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整治。活动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继续以“为了老百姓菜篮子更安全”为主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宜春行活动。重点是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专业检测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保障日常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加大监管经费投入,将农产品质量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好农产品产地环境。活动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以“关注‘两小’(小作坊、小摊贩)食品安全”为主题,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宜春行活动。重点是规范食品小作坊、食品小摊贩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活动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以“推进旅游精品化建设”为主题,开展秀美江西(宜春)行活动。重点是督促政府相关部门以景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高起点规划新兴景区,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扎实推进精品旅游景区创建;督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加大精品导游队伍培养力度。活动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外侨民宗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按照监督法及江西省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对市人民政府决定命令、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促进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具体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

  对列入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切实加强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视察或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各方面的意见,确保各项监督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实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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