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讲求实效,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做好各项工作,着力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赶超进位。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安排的报告。重点报告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创新普法教育形式、突出普法宣传重点、推动法治实践,以及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5 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市本级国有资产现状、监督管理举措及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及其成效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 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大产业招商引资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近年来我市重大产业招商工作进展、面临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方向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外侨民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量刑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加强量刑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量刑规范化建设进展、强化工作协调配合、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以及量刑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强化诉讼监督意识、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及诉讼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下半年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市级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 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根据《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在年底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书面)》。
听取和审议以上各项报告的相关工作由市人大财经委负责。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学习宣传和贯彻档案法情况、档案馆库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档案收集、管理和利用,尤其是民生档案收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5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7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 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四、其它监督项目
(一)以“保护蓝天碧水,建设生态宜春 ”为主题,继续开展环保宜春行活动。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宣传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让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喝上干净水,重点检查宜春中心城区及其周边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水泥厂烟尘排放和汽车尾气排放情况;对近年来环保宜春行检查采访中发现的重点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进行跟踪监督。活动报告拟安排在下半年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以“安全生产、放心消费”为主题,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宜春行活动。不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督促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活动报告拟安排在下半年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 以“关注健康餐桌”为主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宜春行活动。以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等安全整治为重点,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活动报告拟安排在下半年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按照监督法及江西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适时开展专题询问;认真做好对市人民政府决定命令、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促进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具体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
对列入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充分发挥集体参谋助手作用,加强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视察或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汇总各方面的意见,扎实工作、务求实效,确保各项监督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