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刘彦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松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7日审议决定:
任命刘彦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局长;
任命徐惠勤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局长;
任命顾静华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局长;
免去许亚妮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方岷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耿国方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