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金贤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审议通过:
任命金 贤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任命李 明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车墩法庭副庭长;
免去李 明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华梅芳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俞纪荣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