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选举委员会举办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第三、四阶段工作培训班
2011年10月11日,顺义区选举委员会举办了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第三、四阶段工作培训班。区人大常委会马庚良主任,区换届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全体成员,各镇人大主席、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镇选举办公室主任,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街工委副主任、街道选举办公室主任,区直机关工委、区政法委、区教委、区农委、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建委、区市政管委、区民政局负责选举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班。
区选举办公室霍保贵主任在总结前期选举工作基础上,安排部署了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和投票选举阶段工作。为保证选民登记阶段工作圆满完成,霍主任要求:一是积极做好参选单位与选民名单的核实与复查,保证单位无遗漏,保证选民登记不错、不漏、不重。二是依法做好选民资格审查工作。三是依法张贴和修改选民榜。各镇选举委员会和各分会务必于10月18日之前贴出选民榜,这是法定时间,必须遵守;选民榜贴出后,对新增加的选民要及时补登,对新减少的选民要及时消减,避免漏登或重登。四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大矛盾排查力度,妥善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确保本地区的稳定。研究分析排查可能影响选举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要有工作预案。
区选办副主任王洪涛同志对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工作中需要注意和把握的问题进行了具体讲解。各组就准确理解和把握区选举委员会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四阶段工作安排意见,依法做好换届选举第三、四阶段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进行了讨论。
马庚良主任在肯定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做了重要讲话:第三四阶段的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强,政治要求高,尤其要注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讲方法、讲艺术、要把问题研究透。各级党委要根据各选区实际,提前做好代表资源的摸底,投票点的安排,做到胸中有数,并加强对候选人的考察,投票方案的落实,实现既坚持党的领导,又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要做到:体现三个特性,严守四项规定,转变五种观念。体现三个特性:就是要坚持代表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统一,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优化代表结构。区镇人大代表中要注意增加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人数,领导干部代表人数不宜过多,生产、教学、科研等基层代表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注意增加熟悉经济、科技、文化、法律、城市管理、社区服务和农村工作等方面的代表,适当增加新经济组织的代表;中共党员代表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65%,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归侨、台胞、宗教界人士等方面代表要有适当数量;妇女代表所占比例应达到30%以上;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应高于少数民族占本地区人口的比例;适当增加连任代表的比例。严守四项规定:一是选民和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二是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三是推荐代表候选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名;四是要依照法定时限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转变五种观念:一是“怕麻烦图省事”观念;二是“谁当代表都一样,选谁都无所谓”的观念;三是只选自己熟悉的选民为代表的观念;四是只考虑本单位利益的观念;五是依靠上级定名单,自己就等着划票的观念。投票选举工作要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各项比例合乎要求;确保参选率;确保投票选举顺利、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