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王刚区长的提请,北京市顺义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5月25日通过。决定:
任命赵殿江同志为顺义区财政局局长,免去其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尚强同志为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闫连恒同志为顺义区监察局局长,免去田江平同志顺义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编 辑: 王伟
责 编: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