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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致吴邦国委员长的函

来源:   浏览字号: 2012年03月05日 16: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吴邦国委员长:

    基于澳门特别行政区2013年第五届立法会选举、2014年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的日渐临近,11月15日本人在施政报告中表示,把处理澳门基本法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规定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修改问题,作为明年施政的一项重要内容。澳门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就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作出了规定。考虑到澳门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关修改两个产生办法的规定与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大体相同,而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经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作出解释,明确修改两个产生办法的程序,因此,对澳门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规定是否需要作出解释,谨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酌定。

    借此机会,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崔 世 安

    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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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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