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人大工委主任巴哈德尔·阿不都艾力木同志调研乡镇人大工作
6月5日至7日,吐鲁番市恰特卡勒乡、亚尔乡分别召开人大主席团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林业法、土地管理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乡安居富民办、民政办、残联办和牧场等6个站所的工作报告,地区人大工委主任巴哈德尔·阿不都艾力木同志到会指导,并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工作。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所体现的民主比县(市)级以上人大更具直接性,依法行使的职权更具便捷性,开展的工作更具实效性。我们要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高度,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对人大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增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从而在实际工作当中,做好人大工作。
二是要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乡镇人大的工作要围绕“三版”建设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无论是组织代表活动,还是开展监督工作,都要在指导思想上立足于服从和服务于“三版”建设这个中心,在工作进程上与党委的工作部署保持一致,在工作方式上既要遵循法定程序,又要做到灵活多样,讲求实效。
三是要搞好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为代表学习创造条件,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人大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法律知识。要定期向代表通报政情,通过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寄送信息资料等形式,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重大决策和举措,及时传达给代表,使代表知情知政。要确定好代表活动内容,做好活动准备工作,要善于抓住一个时期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掌握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为代表依法决定、审议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四是要适应工作需要,切实加强人大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把规范乡(镇)人代会和主席团会议程序、保证会议材料质量、提高会议水平作为工作重点,为下半年乃至今后的乡(镇)人大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要不断帮助和指导乡(镇)人大强化职能,把促进乡(镇)发展作为乡(镇)人大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大事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行使好监督权,推进依法治乡(镇)进程,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更好地促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要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加强和规范。(姚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