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人大工委就《气象法》及《自治区气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自治区气象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地区人大工委于5月13日-15日,由工委副主任耿俊、弥选林分别带领部分委员对鄯善县、托克逊县、地区气象局围绕“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从五个方面开展检查,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一是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的情况;二是气候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包括服务、人影、防雷防雹);三是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及基本建设情况;四是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情况;五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检查组听取了鄯善县政府、托克逊县政府情况汇报,与地、县发改委、经信委、安监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消防等部门座谈讨论,实地查看了中节能太阳能鄯善有限公司、鄯善县石油公司加油站、鄯善气象局气象监测环境;托克逊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托克逊县气象局气象探测环境等。
耿俊副主任指出:吐鲁番地区气象工作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及气象主管部门的努力下,积极开展“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各级政府和气象部门依法加快推进气象事业发展,不断提高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在促进全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预防自然灾害,减轻灾害损失,服务“三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把“一法一条例”纳入普法范围,把气象台站做为青少年的科普基地,向全社会普及气象知识,提高气象意识;要进一步发挥气象的服务职能,特别是企业的风险评估,防雷电(静电)措施等方面,气象部门要靠前服务,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要进一步加强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各级政府要从人员、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发挥预警指挥中心的作用,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要进一步发挥乡村气象信息员的作用,使气象预报及时准确传递到乡村、农户,促进人居和谐和农业经济发展,为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更大的贡献。(李叔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