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评价工作
12月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2011年第16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各工作委员会关于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评价工作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荣山,副主任雷鸣、杨波、吕秀斌、张秉忠、金忠华、金平、段小平,秘书长王克善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16项工作报告,并及时发出了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应在3个月内进行研究办理,并报告办理情况。为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开展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评价工作,选择了6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内容涉及市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停车场建设管理、人民调解、政务服务、工业发展、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市检察院关于执行监督工作。本次主任会议认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及时进行研究办理,并按时报告研究办理情况,各工作委员会经过暗访核查,审议意见均基本得到落实。通过此次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人大监督效果,也有力地推进了“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促进了问题得到解决。
孙荣山主任对今后进一步做好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评价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审议意见质量。审议前,各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找准“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做好审议的准备工作;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把问题议深议透,把对策议精;审议后,要围绕组成人员的建议和意见,提出具有指导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议意见。二是要完善评价方式方法。结合本次评价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审议意见评价办法,规范审议意见的督办程序,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三是要重视评价结果的运用。今后,对于评价后有关部门落实不到位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通过专门听取工作汇报、询问等方式进行监督,确保有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