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副主任赴贵德县进行旅游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9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赴贵德县进行我省旅游条例修订立法调研。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旅游局有关负责同志等陪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贵德县人民政府有关贵德县旅游发展总体情况的汇报,征求了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旅游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并就旅游条例修订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调研中,刘晓副主任对贵德县在旅游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结合我省旅游条例修订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我省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讲了意见。
刘晓副主任指出,我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经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后,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听取了基层部门和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在此基础上,法制委员会作了进一步修改,条例修改还要在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上下功夫,在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努力使修订后的旅游条例真正成为保障和促进我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良法。
刘晓副主任说,当前我省旅游业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呈现出很好的发展势头,旅游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还要着重关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注重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交通、环境、卫生、供水、供电、通讯、安全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对重点旅游项目、旅游景区、旅游线路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二是注重对外宣传。我省建设高原旅游名省战略确立以后,经过宣传,目前青海在国内外的知名度越来越高,今后还要通过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青海不再遥远、不再陌生。三是注重旅游资源的整合。积极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进一步推动本省旅游经营者与省外旅游经营者的合作。四是注重旅游景点周边秩序的综合治理。一些旅游景点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我省旅游环境和对外形象,要通过综合治理的方式,切实维护好旅游景点周边秩序。五是注重旅游监督与管理,提高旅游服务水平。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公安、商务、卫生、质检、食品药品、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依法对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经营活动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制度,公布投诉机构和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旅游者的投诉。进一步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