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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在楚雄召开

来源: 云南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8年11月07日 15:32

  10月29日到30日,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在楚雄州召开。

  全省各州市人大的分管领导,内司委、法制委、法工委的负责人和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的分管领导和法工委负责人出席了会议,楚雄州委书记邓先培、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显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正荣和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的有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了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楚雄州委书记邓先培向会议致辞,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李应科就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讲了具体意见。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梁渝南和各州市人大内司委、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的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在会上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责任感,加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必须在求实效上下功夫,要加强人大内务司法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他说,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机构从无到有,逐步健全,内务司法各项工作不断发展,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

  他要求,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应当把本地急需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规划和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要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扩大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在法规立项、法规起草、调研修改、论证和审议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在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人大内务司法监督工作要始终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工作中心来进行,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这个重点,以人民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检验内务司法工作的根本标准,注重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认真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开创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交流研讨了新形势下人大内务司法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经验、办法和举措,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增强了做好新时期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大家表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新局面。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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