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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宣传保障妇女权益实施办法

来源: 云南日报  浏览字号: 2008年10月24日 16:12

  云南日报讯(记者张瑞芳)省人大常委会昨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新修订的《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进行宣传,提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实施办法》共9章53条。《实施办法》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的职责,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多个角度对涉及妇女的不同权利和权益作出了相应的保护及保障性规定,明确了对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妇女的救济渠道,增加了相应的救助手段,对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不依法履行维护妇女权益职责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实施办法》首次明确了国家应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并划定了综合治理工作的范围。同时,强化了法律救助的力度,规定各级妇联对妇女的投诉应当给予帮助。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开展的成效如何,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在其中的责任至关重要。广大妇女要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善于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各级政府要把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各级妇女儿童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代表妇女利益,反映妇女心声,维护妇女权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职,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帮助有关部门解决在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主持会议。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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