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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系统信访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 云南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8年10月24日 08:32

  10月22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在省法官培训中心举行了“云南省人大系统信访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林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秘书长白保兴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信访的领导和信访部门负责人、省“两办”信访局副局长李勇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为栋、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田波、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定达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副局长高峰也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央5号文件以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研究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的措施,交流人大信访工作的经验,明确新时期我省人大信访工作的任务。

  李春林副主任指出,人大信访工作是我国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政治文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2003年至2007年,我省人大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9397件次,平均每年受理1879件次,其内容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随着社会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群众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实现个体利益的积极性日益高涨,通过信访途径检控不法行为、表达诉愿和需求的活动日益频繁,尤其是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移民安置、军转安置、社会保障、司法活动等领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社会管理体制不完善、社会得益分配不均衡等诸多方面的因素,人民利益遭受损失,怨责情绪日益突出,加剧了信访工作的难度,给信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李春林副主任强调,全省各级人大领导干部信访机构和全体信访工作人员,一定要以科学习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人大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坚持党委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提高人大信访工作的能力;加强学习和素质建设,强化意识,努力提高人大信访工作质量。他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更大的决心、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采取更富有创造性的措施,为推动人大系统信访工作的创新发展和我省各项社会事业的和谐进步而不懈努力。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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