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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沙坪坝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来源: 沙坪坝区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6月01日 16:46

  5月25日上午,沙坪坝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1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游文碧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先康、陈巧、齐泽亿、应平、但彦铮及22名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刘永、区法院院长郭瑞、区检察院检察长夏阳、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各镇人大主席,区政府办,5名区人大代表和2名旁听公民列席会议。

  与会人员在听取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后,认为报告内容全面,体现了区法院积极参与“平安沙坪坝”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区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坚持审判改革、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了干警整体素质,各项业务工作也有新亮点,为维护我区平安建设作出了贡献。希望区法院在今后工作,加大对社会的法制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的基础工作。

  由于工作调动或已到退休年龄等原因,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免去李勇的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张涛的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汤代伟、刘忠华、何小龙、张英权、唐祥林、廖晓敏、胡荣生的区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张达富的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曾晓珊、祁桂明、欧阳海灵的区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李勇为区法院民事审判庭第四庭副庭长,任命吴娟、朱军、陈祖英为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胡勇、沃敏、余波、程俊强为区检察院检察员。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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