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人大为“森林重庆”建设建言献策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五个重庆”建设,“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涪陵区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4月1日组织在涪的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共40余人,对清溪镇长江两岸森林工程示范段、江北苗圃森林工程及长江一桥城周屏障森林工程、茶涪公路通道森林工程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并听取了区林业局、区交委等森林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关于全区森林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
代表们在实地视察和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森林工程建设的情况汇报后,大家认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抓森林工程总体规划和建设方面,目标明确、行动积极、方法具体、措施有力、效果较好。同时,对今后如何继续抓好森林工程总体规划和建设提出了如下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一是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植树,如对高压电杆下应选择较低矮的树种、防治苗木长高后,影响安全而砍伐,有的栽在人行盲道上,有的栽得离房子太近。二是加快本区苗圃基地的规划建设,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苗木的自给自足,以降低植树造林的成本,确保苗木质量安全。三是要进一步创新机制,多吸收民间资金参与森林工程的开发和建设,实现森林绿化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四是要坚持科学植树,在苗木的选择上要因地制宜,选择符合本地生长、既能保证绿化、又能有经济效益的树种,坚决杜绝栽面子工程。五是要坚持勤俭植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以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六是要注重引进苗木的检验检疫,防止疫病种苗苗木流入我区。七是要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植树造林的后期管理,做到建管结合,对植树造林后没有成活的部分和薄弱环节,应组织力量进行补植,防止年年栽树不见树,年年造林不见林的现象发生。八是区政府要加大对乡镇街道等各级组织的宣传协调力度,让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自觉栽树、爱树、护树,争做绿化标兵,形成不搞破绿、损绿的良好氛围。九是区政府对植树造林工程的检查验收要统筹协调,不搞反复折腾,以减轻基层的复查工作量。十是要尽早兑付街道乡镇植树造林的民工工资并考虑给街道乡镇拨付一定的植树造林管护工作经费。
区政府相关领导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后,要求各级各部门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吸纳人大的建议和意见,不断修订完善政策,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严格按照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实施建管结合,高质量、全方位完成我区的植树造林任务,为打造“森林重庆”,构建“宜居重庆”和“宜居涪陵”做出应有的贡献。(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