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计划向社会公布,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
2009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并审议7个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组织开展2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区政府关于南门山商圈及滨江路商业带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3月);
(二)区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5月);
(三)区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李渡城区污水治理的决定》的情况报告(5月);
(四)区政府关于全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情况的报告(9月);
(五)区政府关于专业市场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9月);
(六)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
(七)区政府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报告(11月)。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7月)
(一)区政府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区政府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区政府关于2008年财政超收收入、上级转移支付使用情况的报告;
(四)区政府关于2008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五)区政府关于2008年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六)区政府关于2007年财政收支审计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和2008年审计出的问题整改意见的报告。
三、执法检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4—5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贯彻实施情况(10—11月)。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