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实施《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暨劳动用工纠纷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4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实施《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暨劳动用工纠纷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与会人员就贯彻实施《条例》,有效化解劳动纠纷的工作机制和办法等问题作了深入研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秉宁、副市长田雁青出席研讨会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沫里主持研讨会。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庆阳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庆阳分公司、庆阳百佳商贸公司做交流发言。
刘秉宁要求,要强化监督检查,在着力解决劳动用工领域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努力提高书面合同签订率,提高劳动合同的履行率,维护劳动者合法报酬和“三金”收缴,严厉惩处严重违法行为。要坚持学用结合,深入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动员和引导劳动者自觉参与区域、行业、基层法治实践,深入开展以和谐劳动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示范创建活动,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依法保护自我权益的能力。
田雁青要求,要深入宣传,不断提升《条例》的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要认真扎实地做好全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大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行力度,依法对职工协商代表进行有效保护,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和管理水平,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要密切协作配合,努力为《条例》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共同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赵亮)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