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法制工作座谈会
4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法制工作座谈会,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法制和司法监督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和安排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秉宁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秉儒主持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尔昕,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郑银生出席会议并进行了交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蔡森贵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办、市综治办、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共2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2011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1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法制与司法监督工作情况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报。与会的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围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健全完善司法监督工作机制,做好协作配合等方面,谈了许多富有针对性、实践性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法制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和法制宣传等领域工作卓有成效,在规范政府运作、维护社会公正、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重视和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在强化政府法制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执法水平和防范化解矛盾五个方面下功夫,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以严肃的态度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为科学发展、转型跨越、富民兴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刘秉宁指出,应从四个方面强化司法监督,为推动我市跨越崛起履职尽责。一要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突出法治与司法建设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事关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中有关法制保障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重大决策和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民主法治重大事项提供科学依据。二要加强违法犯罪规律和特点的深入研究,突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社会管理工作决议和决定提供理论成果。三要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主线,突出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提供议题。四要坚持执法为民,突出以人为本,深入开展执法便民、为民活动,为市人大常委会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提供法律服务。
刘秉宁强调,做好全市法制和司法监督工作要从障显人大监督权威、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强化内部监督、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把各种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督实效。要加强“一府两院”及工作部门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协作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开创我市法治和司法工作新局面。(张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