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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会

来源: 陕西日报   浏览字号: 2012年03月30日 09:51

  为期3天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3月29日在西安闭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出席当天上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向有关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全体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振江主持,副主任宋洪武、胡悦、李晓东、张道宏、张迈曾、白阿莹、吴前进,秘书长桂维民和常委会委员出席。
  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该《实施办法》将自今年5月20日起施行。
  全体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提请的人事任免案(以上表决通过的法规和任免事项另发)。
  在完成各项表决事项后,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定,赵乐际为本次会议通过任命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其富、杨树业分别颁发了任命书。
  罗振江在会议结束时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按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按时参加常委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各类视察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善始善终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目标任务,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金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省级有关部门、各市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全体会议。有10位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张鑫)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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