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
传达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
审议《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修改稿)》等法规案,听取关于我省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赵乐际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3月27日上午在西安开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出席并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罗振江、宋洪武、胡悦、李晓东、张道宏、张迈曾、白阿莹、吴前进,秘书长桂维民及常委会委员出席。
在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后,全体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赵乐际在作传达时指出,这次大会是在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参加陕西代表团全团审议时所作的重要讲话,对陕西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为我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优势、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
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尊法作的关于《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康喜作的关于《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这两项法规均已经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作了细致修改。其中,修改后的《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增加了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职责,明确了鼓励和优惠措施的具体内容,同时就残疾预防等作了新的规定,有望在本次会议审议后通过。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马建军、省林业厅厅长张社年分别作了关于《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的说明和关于《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草案)》的说明。据介绍,我省的《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突出了突发事件预防、监测工作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把危急、灾害、灾难等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工作思路,在遵循上位法的前提下,结合省情实际、体现地方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森林公园条例(草案)》着眼于规范森林公园管理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旅游产品和服务、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等,对森林公园的设立、建设、保护、管理等均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各界代表均表示,尽快制定出台这两部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全体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周铁焕作的关于《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张宝文作了关于我省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气象局局长李良序作了关于我省气象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表明,陕西近5年来共接待各类重要外宾1313批、21285人次,外事接待量位居全国前列,成为国家总体外交中展示中华文明和发展成就的重要舞台,同时结合科教兴陕、人才强省战略,积极促进对外开放,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省11个市(区)和98个县(区)设有气象主管机构,拥有国家气象台(站)103个,其他各类气象台(站)和监测站点1300余个,从业人员近3000人。近几年我省大力推动气象现代化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推进气象服务工作,气象事业已经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全体会议上,拟任命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作了表态发言。
当天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陕西省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修改稿)》等议程进行了分组审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小明、省政协副主席周卫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省级有关部门、各市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全体会议。有10位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