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审议好地方性法规草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实地视察相关工作
先到实地视察,再到会场审议,已经成为省人大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审议质量的重要形式。3月28日上午,参加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来到省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视察,为审议好《陕西省实施办法(草案)》进行必要的“预习”。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娄勤俭陪同视察并介绍了我省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振江、张道宏、张迈曾、吴前进等参加。
记者获悉,这是继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陕西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主动走进建设工地、实物展览参观、视察之后,又一次“把审议从会场延伸到现实中”。
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行先后参观了应急指挥车和中心机房,了解应急管理设备配置、卫星通讯地面接收系统运行和应急值守工作等方面情况。罗振江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询问了解了西安市即时应急监测和榆林市开展应急指挥现场演练的情况。
娄勤俭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座谈,他表示,将以此次视察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我省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在指挥调度、物资保障、平台建设等方面不断创新完善。将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切实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同时要在《实施办法》颁布以后,积极开展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视察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通过实地视察,加深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感性认识和对法规草案内容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审议质量。罗振江表示,常委会将通过认真审议、修改,促进法规尽快出台实施,以支持和促进我省应急管理工作。
当天的参观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即对《实施办法(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并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桂维民、省政府秘书长秦正参加了视察活动。(张鑫)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