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
———解决法规不一致、不适应和不协调的现象
海口晚报8月20日讯(记者王绍兵实习生苏斐斐)从23日开始,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将连续在《海口晚报》上对近期修改的部分地方性法规进行公告,这是我市在清理地方性法规中集中修改最多的一次。
根据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从2009年6月开始对我市现行有效的31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目的是解决地方性法规不一致、不适应和不协调的现象。经过清理,发现需要废止的地方性法规1件,需要修改的15件。
在近期召开的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以及《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决定》、《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万绿园保护管理规定>的决定》和《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获得批准。
至此,我市已经对15件需要修改法规中的9件进行了修改,并对《海口市电信通信线路保护规定》进行了废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对于剩下的6件需要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将分批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