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

广东人大网讯 10月2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常委会主任欧广源作重要讲话,副主任陈用志主持会议。省政府副省长雷于蓝在会上就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努力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常委会秘书长崔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上,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分别介绍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人员,常委会分工联系选联工委的副秘书长,办公厅、各委员会、依法治省办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员,共180多人参加会议。
欧广源指出,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各有关单位,不断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积极措施,强化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办理工作的时效性,强化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是,还存在个别部门之间协调不够、会办意见提供不及时、抓落实解决问题不够等问题。他要求,要做到“四个进一步”,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要进一步深化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以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高度去认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省委十届九次全会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代表建议涉及的大都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反映了人民群众对解决好切身利益问题的强烈期待。办理代表建议,是保障和支持人大代表行使法定职权的需要,也是国家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听取民情、顺应民意、凝聚民心、集中民智的需要,对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广东具有重要意义。二要进一步完善领导领办制度。已建立主要领导领办代表建议制度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办制度,切实做到工作上有部署、组织上有保障、日程上有安排、过程中有监督、完成后有考评,实现领导领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未建立主要领导牵头领办代表建议的单位,要抓紧建立这个制度。从2012年起,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选定至少1件代表建议亲自领办。三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突出重点,加大办理力度,推动解决建议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各有关承办单位要积极拓展办理深度,采取针对性更强更有力的举措,并把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在解决问题、办出实效上下功夫,力求做到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方面的工作。要注重建立办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要积极探索建议办理工作的新举措,推动建立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制度,包括建立办理答复公文质量考核、准确划分建议答复类别和对建议反映问题解决的评价等,从制度上保障代表建议由“有用之言”变为“有益之事”。四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水平。省人大各委员会、各工作机构,都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建议的督办工作,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扩大代表对建议督办工作的参与。要探索建立建议追踪办理督办制度,对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列入计划办理、逐步解决的事项实行追踪问效机制,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了省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视察活动,参加活动的代表们对此给予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将逐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制度,使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视察成为人大监督的常态。
欧广源强调,办理好代表建议,任务光荣、责任重大。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不辜负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信息宣传处:董婉茹)
(信息宣传处:董婉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