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深意存焉
敏林
不久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启动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组织部分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视察2008年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这一举措在广东省是第一次,在省级人大也不多见。从报道的效果看,实在是有眼光,点到了代表建议办理的“七寸”。
按照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承办单位必须限时办理并答复代表。从地方办理代表建议的实践看,答复代表所提建议,多是解决了、基本解决了、列入年度计划解决、列入规划解决以及解释为主等几种情况。确实办不了、作了解释、代表信服的,就不说了。对于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是否彻底,是否有反弹,是否建立了长效机制,只要具体、深入了解就可知晓;对于是否列入计划和规划的,时间稍长即明了。到底承办建议的部门是认真负责,还是敷衍应付,“回头看”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并且,对人大的督办工作和对代表反思自己的履职工作亦是难得的拷问。一举数得,可谓深意存焉。
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主要是对“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促进。“一府两院”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落实到何种程度,只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与书面答复相对照、比较,不难查找不足,这就有利于督促有关方面引起重视,加大落实力度,加快代表提出的问题的解决,不断深化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使之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同时又是对人大督办建议工作的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好不好、实不实、代表满意不满意,人大常委会督办得力不得力是一个重要方面。在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回头看”过程中,人大常委会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审视、检查和改进代表建议跟踪督办的制度、作风和措施,使之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为代表反思自己是否履职尽责提供了一个视角。代表建议的质量、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态度,是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的又一个重要方面。现实中,有的代表对自己提出的建议,往往是“一提了之”,能不能办、办得啥样,抱无所谓态度,并不往心里去;有的代表本来对办理结果不满意,但碍于情面违心满意,由此出现有的问题代表“年年满意、年年提”现象;有的代表建议质量本身不高等等。凡此种种都直接对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带来负面影响。通过“回头看”,代表可以反躬自问,进一步提高为人民负责和为国家担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见贤思齐,进一步提高所提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经得起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