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主要负责同志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批示
2011年,银监会承办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35件。其中,关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61件;关于银行业支持行业发展的建议60件;关于改善银行业支持区域发展的建议56件;关于经济金融领域改革与发展的建议30件;关于建立完善金融业法律法规的建议28件。
银监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专门就做好办理工作作出批示:人大建议是代表依法代表人民利益、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做好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是我们的一项法定义务和政治任务,对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银行业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银监会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沟通、调研、督办工作,全力办理好建议答复。同时,充分吸收人大代表智慧,大力改进我们的工作,让代表满意,让广大群众和社会满意。根据办理工作要求和会领导批示精神,银监会办公厅专门印发《中国银监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办理进度和时限要求,对不按时限落实的,将在政务履职考核中扣分。(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