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文物保护法落实情况
方建生副主任一行在宋城墙视察。(王小华摄)
方建生副主任一行在高要学宫视察。(王小华摄)
方建生副主任在高要市博物馆查看文物保护有关资料。(王小华摄)
方建生副主任一行在邓兆祥故居视察。(王小华摄)
检查组在高要市上清湾天主堂视察检查。(王小华)
检查组在高要市文明塔视察检查情况。(王小华摄)
检查组听取高要市政府相关情况汇报(王小华摄)
“文物就是历史的见证,是不可再生的,要处理好文物保护、经济发展与旅游的关系。”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方建生率检查组,检查了高要市上清湾天主教堂、肇庆宋城墙西北段等多处文物古迹的保护情况后指出。
座谈会上,肇庆市、端州区和高要市文物管理部门分别汇报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情况。肇庆市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十一五”期间先后投入5000余万元,用于文物普查、维修、博物馆扩建、文物征集和技防设施建设等,文物工作“五纳入”落到实处。目前,全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20处。而高要市目前共有文物保护单位22个,11个单位已落实文物保护“四有”工作,其余的11个文物保护单位今年底可以完成。
方建生充分肯定了两级文物保护所做的工作。他指出,历史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政府要提高执法意识,各部门要履行执法责任,要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增强全民保护文物的意识,文物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开发、加强管理。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文物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上,要鼓励文物的科研,挖掘文物背后的历史文化信息,充分展现文物的内涵。
接下来,检查组还将对德庆、封开进行检查。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