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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上饶检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

来源: 上饶日报  浏览字号: 2012年04月11日 15:19

  记者吴菁报道:4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饶,就我市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小忠、市政府副市长饶爱京陪同检查。

  《文物保护法》颁布及修订后,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文物保护法》,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在文物保护与利用、管理信息化建设及对外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摩崖题刻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地面不可移动文物3726处,其中新发现3032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52处,其中7处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6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6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13处。全市馆藏文物由上世纪八十年代的6000余件增加到20327件,增长2倍多。“十一五”期间,我市总计投入各项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亿元,共争取各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200多万元。2010年,在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评审中,我市有11处不可移动文物通过国家文物局专家组评审。

  在饶期间,省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信州区、弋阳、横峰等地,实地考察了上饶集中营、方志敏纪念馆、叠山书院、闽浙赣皖省委机关旧址。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保护机制健全完善,文物管理信息化建设初具成效,促进了文物保护与发展经济、旅游的和谐统一。检查组还就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文物保护投入力度、建立文物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等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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