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大对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近日,高青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城环工委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县芦湖小区、银岭世家、齐林家园等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听取了县房管局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并与部分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以贯彻实施好《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为契机,按照“建好机制、健全法制、抓好整治、搞好扶持”的总体思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各项工作,推动了全县物业管理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检查组在充分肯定了成绩的同时,对如何进一步贯彻好《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引导物业管理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物业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二是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三是强化管理,多措并举,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四是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妥善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难题。(高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孙刚)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