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研讨会召开
5月30日上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省水利厅在省会石家庄联合组织召开了河北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研讨会。
2010年1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已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新的法律是推进新时期水土保持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部重要法律。为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次研讨会,旨在进一步推动新《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的深入开展。国家水利部植物中心副主任蔡建勤围绕新《水土保持法》的修订、主要内容和特点作了专项讲座;省人大农工委副主任黄立强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作了重要讲话;省水利厅副厅长梁建义介绍了我省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工作情况;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省水利厅副厅长白顺江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及各设区市水务(水利)局主管局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县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主管县长、水务(水利)局局长,各大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
国家水利部植物中心副主任蔡建勤作专题讲座
省人大农工委副主任黄立强作重要讲话
省水利厅副厅长白顺江主持会议
省水利厅副厅长梁建义作介绍
省发改委副主任于明发言
会场
摄影:刘勇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