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福建 > 新闻报道

建宁县人大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

来源: 福建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4月18日 11:49

  4月12日至13日,建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听取各有关单位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后,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对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执法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水土保持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水土保持执法人员,把各乡(镇)水利站作为联络点,充分发挥他们在水土保持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普及《水土保持法》知识,要通过相关网站、专栏,定期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发布水土保持信息,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要依法定期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检查,特别是对在建、已建的开发建设项目,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增强执法实效;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土部门的沟通联系,实行全过程跟踪治理。(张党恩)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

相关文章